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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收集实验室过期试剂的通知
来源: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全校实验室生态环境发展质量,确保教学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对实验室过期化学试剂进行收集处置,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类及包装要求

1.有标签试剂和无标签试剂分开,固液分开,均用纸箱包装;

2.含汞类、剧毒类需单独用纸箱包装,不与其他试剂混装。


二、收费标准

参考以往学校与第三方收集单位谈判确定的收集与处置费标准,此次按以下标准收费:

1、包装标签清晰,能明确试剂名称的,收集及处置费*元/kg。

2、无标签或标签模糊,不能确定试剂名称的,收集及处置费用为*元/kg。

请各学院、实验室准备好校内转账凭证,现场称重并填写清楚,无校内转账凭证不予收集。


三、收集时间

12月13日——12月18日,过期试剂将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请各学院提出意向时间,直接与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确定具体收集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朱路 ****

技安环保科 宋源 华欣8439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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