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为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督导组,现就督导 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原则,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实验室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安全或辐射安全等方面知识;
3、具有高校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经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督导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3、进入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其他与实验室安全有关的检查。
三、督导形式
1、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
2、个别交流与座谈。
四、有关说明
1、督导员聘期为两年;
2、督导员包括专职和兼职两类,专职督导为退休人员,兼职为在职人员(包括租赁人员),拟聘专、兼职督导员各10名左右,请各有关学院推荐专职、兼 职各1名;
3、受聘者将统一颁发聘书,并给予一定的报酬。
4、有关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具体要求,将根据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请各学院确定人选后,将人员信息按附件格式填写,于2017年12月9日12:00前,发邮件至yemin2012065@njau.edu.cn,联系电话:84395175,联系人:叶 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