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范围为2018年11月30日前入库的、单台(件、套)价格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见附件1)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范围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依托单位(见附件2)年度管理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填报的时间节点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内容参考《南京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参考《南京农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
三、考核程序
(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程序分为材料填报、学院(单位)自评、学校会评、结果公示等。
1.材料填报: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的要求,在绩效考核系统(网址:http://202.195.246.104:9999)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报告交学院汇总。
2.学院(单位)自评:各学院(单位)领导牵头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自评考核。考核小组对本学院(单位)绩效考核材料进行汇总、核实和评定,并在考核系统上填写并提交《学院(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
3.学校会评: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评审。
(1)听取汇报:各学院(单位)负责人汇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成效。
(2)专家评审:在听取各学院(单位)负责人汇报,审阅考核材料,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对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进行评审,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考核等级。
4.结果公示:根据学校会评意见,公示考核结果。
(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程序分为学院(单位)自评、学校评审、结果公示等。
1.学院(单位)自评:各学院(单位)领导牵头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管理和使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对照《南京农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进行自评考核,在考核系统上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1)听取汇报:各学院(单位)负责人汇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管理工作成效(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成效汇报合并进行)。
(2)专家评审:在听取各学院(单位)负责人汇报,审阅考核材料,综合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考核等级。
3.结果公示:根据学校评审意见,公示考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一)2020年1月3日前,仪器设备填报数据责任人在考核系统上完成所负责仪器设备的数据填报并确认提交。
(二)2020年1月7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完成学院自评,在考核系统上填写《学院(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汇总表》并确认提交,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实验设备物质管理科(行政楼A213)。
(三)2020年1月7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在考核系统上完成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材料填写并确认提交。
(四)2020年1月13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和教学仪器设备年度管理工作合并评审。现场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或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汇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成效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管理工作成效,PPT汇报交流时间5分钟,汇报提纲(见附件6)。
(五)2020年1月14日前,公示考核结果。
(六)2020年1月18日前,学校发文表彰考核优秀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和考核优秀的大型仪器设备。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审核报送的数据材料,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参评学院、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考核过程中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三)本次考核默认仪器设备领用人为仪器设备填报数据的责任人。如另有他人负责,仪器设备领用人请于12月18日12:00前在考核系统里分配填报权限给相应人员。
联系人:吴智丹 蹇鄂
联系电话:84395293
附件:
1.考核的40万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考核的学院(单位)名单
3.南京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4.南京农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5.学院(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汇总表
6.学院(单位)汇报提纲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