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保障温、网室农资进出、消防应急道畅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道路堆放肥料、停放三轮车等。
2. 严禁私拉乱接水、电和加装大功率电器设备等,因科研需要须报实验室与基地处进行安全认证后方可实施。
3. 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空调、湿帘、风机等设备,杜绝能源浪费。
4. 电动车不得在温室、网室内充电。
5. 温、网室框架结构上不准附着实验材料或器材,易引起构件变形导致安全隐患。
6. 实验中使用危化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7. 温室后门外空地、网室晒场等为操作区域,不得随意搭建、砌埂或硬化地面。
8. 实验垃圾及时清运至公共垃圾池中,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9. 继续使用温、网室须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办理相关续租手续。
10. 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费用,使用协议期满应及时清理实验材料和杂物,因科研需要拆除的苗床架须恢复原样后办理退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