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入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对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关于加强我校压力灭菌器使用管理的通知》(实基处〔2021〕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尽快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我校现仍有部分实验室在用压力灭菌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附件1),根据有关法律,在未办证前不得使用,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督促相关实验室尽快办证,有关实验室负责人必须负起使用特种设备的法律责任。
2、尽快申领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取得使用资格,方可操作特种设备。学校已邀请有关专业部门举办过两期特种设备培训班,要求使用压力灭菌器的实验室至少有一人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但仍有部分实验室尚无人员持有该证,请各学院、各单位填写《压力灭菌器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7月15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基地处songyuan@njau.edu.cn邮箱。
联系人:华欣 宋源,联系电话:84396172
附件:1、《未办证压力灭菌器统计表》
2、《压力灭菌器作业人员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