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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申请、领用 易制毒(爆)危险化学品的通知(试行)
来源:     作者 : 杨海莉    发布时间 : 2018-01-03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校化学试剂仓库自2018年1月2日开始,划转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管理。为加强和规范易制毒(爆)化学品的申请、领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相关学院、单位及时通知实验室,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申请、领用易制毒(爆)危险化学品工作。

    一、易制毒(爆)危险化学品申请领用流程

1、每月1-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申购人通过校化学试剂采购平台“管制品预定”填写申请(预估一个月用量),同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易制毒(爆)危险化学品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危化品与环保科,一份领用时交仓库。申请表填写不规范不予审批。

2、每月3-4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网上公安局系统提交采购申请,办理审批、采购手续。

3、每月7日后,申购人凭相关身份证件和留存“申请表”到化学试剂仓库领取。

二、注意事项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只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具体名录详见附件二)。其余非管制类化学试剂请自行在化学试剂采购平台采购。

2、请各申领单位遵循申请多少领取多少原则,做好用量估算。

3、化学试剂仓库现有普通化学试剂正常领用,品种数量公布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

4、领用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5、相关表格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一:南京农业大学易制毒(爆)危险化学品申请表

附件二:易制毒、易制爆名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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