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基地处组织全校压力灭菌器规范管理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 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对我校压力灭菌器使用管理的整改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压力灭菌器的使用管理,核准各学院、各单位压力灭菌器信息数据,盘清底数,落实压力灭菌器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实验室与基地处于6月7日至7月3日,开展全校压力灭菌器规范管理专项检查,先后检查了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园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动物医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草业学院、理学院、前沿交叉研究院、工学院、植物生产中心13个学院(单位)。专项检查人员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学院安全管理员、实验室与基地处相关工作人员。
实验室与基地处就压力灭菌器专项检查规范管理组织培训,并要求各学院、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复核各学院、各单位提交的压力灭菌器基本信息;2、实地查看压力灭菌器及其档案材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证明、年度检查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作业人员证(R证)等);3、检查使用登记证、使用标志、作业人员证等复印件、压力灭菌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张贴情况;4、查看压力灭菌器使用记录情况。
检查中,针对每个学院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通报内容涉及学院重视程度,安全管理员配合程度,实验室现场检查情况,综合评价等方面。
本次专项检查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配合,摸清了我校压力灭菌器在用、报废数量,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情况,13个学院(单位)全部合格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强化了师生对特种设备规范管理使用的责任意识,同时推进了实验室档案规范化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