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4月,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并印发《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要求,4月24日-5月5日,学校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校各类教学与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联合检查组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验室与基地处工作人员、学校安全检查督导组成,由实验室与基地处牵头分7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安全教育、准入及应急预案设立与开展情况,教学、科研新项目开展前的项目风险评估情况,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情况以及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座谈交流中,实验室与基地处处长周国栋强调,各二级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加大自查力度,通过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并整改,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实验室与基地处将继续组织安全督导进行整改指导和跟踪,直至整改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