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下午,实基处组织召开单一来源采购仪器设备监控仪论证会和仪器共享开放服务收费咨询会。审计处处长顾义军、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副主任胡健、计财处副处长周激扬、植物保护学院马洪雨、生命科学学院陆巍及实基处部分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实基处副处长田永超主持。
会上田永超首先介绍了我校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基本情况和本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监控仪的原因。参会专家经过讨论,同意本次采购,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对采购提出了成本控制的要求;二是建议对即将启用的新校区做仪器管理和实验室门禁规划的一体化设计方案。
随后,田永超介绍了本次仪器收费标准制定规则,并说明了同类型仪器设备收费出现差异性的原因。会上,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各学院共享平台上仪器的收费标准,并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对绩效考核不合格仪器,降低收费标准,吸引用户使用,增加使用机时;二是建议学校对仪器收费进行引导性定价,避免因垄断导致高收费;三是建议根据需求进行仪器收费的动态调整;四是建议学院在制定仪器收费标准时,可以调研参考同类型高校以及企业的收费标准。
下阶段,我处将根据专家讨论意见,形成修改建议,反馈学院,并充分征求学院意见,形成《南京农业大学仪器设备共享收费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作为今后共享服务收费依据,积极鼓励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提高仪器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