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实验室与基地处在金陵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召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会议。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主任、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方东、农学院副院长赵晋明、动医院副院长苗晋锋、工学院副院长何瑞银、理学院院长助理张明智、学校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射线装置管理老师以及实验室与基地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实验室与基地处副处长石晓蓉主持。
石晓蓉对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长期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会议召开的背景和必要性。
接着,方东进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与防护的相关知识培训,着重讲解了核与辐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调了目前辐射工作单位辐射许可管理要求、人员辐射剂量的管理目标、辐射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及放射性废源(物)送贮要求,并结合自身的执法经验对辐射监管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参加培训的老师分别介绍了自己负责管理的射线装置,并就辐射安全、设备豁免条件及实验操作等方面的问题与方东主任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
随后,会议组织专家、领导等与会人员对即将出台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修订,与会人员对《规定》条款的设立以及章节的内容,如:安全许可与登记、控制与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热烈讨论,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对《规定》进行逐章逐条修订并完善。
最后,石晓蓉做了会议总结,她指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是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我校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在管理上更加精准。本次会议高效务实,生态环境局专家的政策解读,《规定》的论证与修订,为今后开展实验室辐射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目前我校在射线装置安全管理方面仍有漏洞,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排查,消除隐患,安全无小事,只有警钟长鸣,才能确保学校辐射安全。